A.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B.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C.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D.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E.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A.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B.投标人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C.投标人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D.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A.可以
B.经协商一致可以
C.应当
D.不得
A.可以
B.经协商一致可以
C.应当
D.不得
A.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入招标程序。
B.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插手、干预、阻挠招标工作。凡与项目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人员必须回避。
C.要做好招标保密工作,需要公开的信息由招标人统一对外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招标过程中的信息。
D.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