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中小学校教师不得从事或者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和有偿培训,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A.A.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干扰、阻挠学校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教育;
B.B.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成立宗教团体和组织的活动;
C.C.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教材不得有宣传宗教思想的内容,大学某些学科采用有宗教内容的教材应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D.D.学生不得参加非法的宗教组织和宗教聚会活动;
E.E.教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教学中进行宗教宣传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严禁外籍教师在学校从事宗教传播的活动。
A.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B.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C.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D.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A.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
B.追回相关奖金
C.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
D.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E.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A.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适时组织培训
B.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无造成不良影响的失德现象发生
C.重视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D.学生、家长对师德的满意率≥70%
A.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改成16)
B.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V
C.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2个月内,作出处理
D.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
E.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曾列出八条减负铁律,包括: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的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