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协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
乙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乙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A.甲一人即可决定
B.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C.经任意三人同意即可
D.必须经四人一致同意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登记后生效
A.甲被除名后,对乙、丙、丁作出除名决议之日以后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B.甲被除名后,仍然应当对接到除名通知之日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甲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甲被除名后,仍然可以要求合伙企业退还其5 万元出资
A.甲被除名后,仍应当对乙、丙、丁作出除名决议之日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甲被除名后,仍然应当对接到除名通知之日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甲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甲被除名后,仍然可以要求合伙企业退还其5万元出资
A.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B.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甲乙丙丁首次出资额各为5万元,其余部分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A.共同经营
B.联营企业
C.合营企业
D.子公司
A、协助组织卖淫罪
B、组织他人卖淫罪(共犯)
C、妨害公务罪
D、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甲、乙、丙、丁四人参加抽奖活动,现知道:
1、如果甲中奖,那么乙也中奖。
2、如果乙中奖,那么丙中奖或甲不中奖。
3、如果丁不中奖,那么甲中奖,丙不中奖。
4、如果丁中奖,那么甲也中奖。
则这四人谁中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