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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我公司为新办企业,2003年取得《生产许可证》,但至今未取得《药品GMP证书》,您说是按新增范围处理,是否可理解为我司不能参加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只能够在2006年1月1日前,《GMP证书》取得后再进行办理换证工作,或者是在2006年1月1日后取得《GMP证书》后按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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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公司是一位于中山国家健康基地新办制药企业,厂房建设己竣工,己向省局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资料,并和一研究单位合作开发了两个中药9类品种.我公司可否在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后,将药品注册和GMP认证同时申报?如果不妥,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否提供指导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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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我在网上见到新办药品生产企业有立项申报指南,我们是一个保健品开发生产企业,现正筹建药品生产企业,请问:1.我们需要申请立项吗?2.如申报我们以保健品厂的名义申报好呢,还是以企业法人个人名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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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我公司拟生产一中药制剂,其中药提取物准备外购,供方为外省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知可否,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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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目前有一个膏药生产企业在河南,但为健字号,未取得药品注册及生产资格,我想在广东办一个生产企业生产此膏药产品,请问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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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请教你一个问题,盼复!!!我公司在2003年9月商标已过了续展期,在10月重新申报该商标.在2004年8月将商标申请人名义和生产地址变更,在同年11月已收到国家商标局的“注册申请变更核准通知书”,但还没有商标注册证,我公司现生产的药品印上已申报的商标图案,不能印上注册“r”字样,产品能否在市场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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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1.一个产品内包用塑料瓶(为手工旋紧的瓶盖),塑料瓶再用pvc塑封,验证中需不需要再做密封性试验?2.我公司需认证一个新剂型GMP认证,按规定在取得批准文号一个月内必须认证,但新生产三批生产都是在取得批准文号后一个月内进行生产验证的,可是成品还需加做稳定性试验,最快得6个月时间好像来不急。像这样验证中成品稳定性试验是不是可以和工艺验证分开做.有没有好办法解决二者兼顾?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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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为4200元、保险费3800元;设备入关后为运加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阁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元,税额176元。 (2)购进生产用A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800000元,税额136000元。同时,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为4200元、保险费3800元;设备入关后为运加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阁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元,税额176元。 (2)购进生产用A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800000元,税额136000元。同时,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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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我公司和另两家制药公司一直生产同一中药品种,前一段时间那两家公司相继取得该产品中药品种保护,在他们取得中药品种保护后的六个月内我公司已经申报了该品种的中药品种保护,但是一直还没有取得该品种的中药品种保护.请问在这个阶段我们可否继续生产销售该品种?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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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1)我公司是药用明胶生产企业,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填写为:明胶(药用辅料);现报《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的第四页生产范围项是填药用辅料(明胶)还是填明胶(药用辅料)?2)粤食药监安(2005)101号对药用辅料等生产企业申报资料没有对5《自查报告》、6《企业接受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7《不合格药品被质量公报通告情况及整改情况作强制要求,是否企业可以免报该三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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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某药品生产企业在合法取得某药品批准文号后投入生产,并将药品投放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一段时间后,科技研究成果发现了某种危害人体健康的成份,而该企业生产的药品中就含有这种危害健康的成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继续允许该企业生产,必将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影响公共利益。而如果剥夺此种药品的生产资格,又将给药品生产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对此,下列行政许可机关的做法中,不恰当的是()。

A.撤回行政许可时,应当选择对被许可人权益损害最小、影响最轻微的方法

B.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撤回药品批准文号,应当告知企业撤回许可的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其陈述、申辩

C.变更或撤回许可对被许可人造成损失的,由被许可人自行承担

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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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我们是一家新办药品生产企业,因没有品种,现在尚未通过GMP认证,问:1。我们可以通过委托加工进行认证吗?2.我们现在可以申报仿制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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