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的人员是()。
A.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项目负责人
C.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D.施工单位负责人
2.根据规定,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达到以下哪些开挖深度()m时,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A.2
B.3
C.4
D.4.5
E.5
A.幼儿入园时不要求一定要体检
B.该案例中幼儿园要承担相应责任
C.体检是幼儿入园时必要的一个环节
D.幼儿体检不合格是不能入园的
【背景材料】
某市建筑集团公司承担一栋20层智能化办公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任务,层高3.3m,其中智能化安装工程分包给某科技公司施工。在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至第18层、填充墙施工至第8层时,该集团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组织了一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部分检查情况如下。
(1)现场安全标志设置部位有:现场出入口、办公室门口、安全通道口、施工电梯吊笼内;
(2)杂工班外运的垃圾中混有废弃的有害垃圾;
(3)第1.5层外脚手架上有工人在进行电焊作业,动火证是由电焊班组申请,项目责任,工程师审批;
(4)第5层砖墙砌体发现梁底位置出现水平裂缝;
(5)科技公司工人在第3层后置埋件施工时,打凿砖墙导致墙体开裂。
【问题】
1.指出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部位中的不妥之处。
2.对施工现场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如何处置?
3.本案例中电焊作业属几级动火作业?指出办理动火证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4.分析墙体出现水平裂缝的原因并提出防治措施。
5.针对打凿引起墙体开裂事件,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哪些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 8 题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最迟应当在()。
下列关于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方法正确的有()。
A.用高压水枪在未完全硬化的混凝士表面冲刷
B.用刷毛机在混凝土表面刷毛
C.用风镐或人工凿毛
D.用风砂枪喷毛
E.用钢筋在未初凝的混凝土表面凿毛
A.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是评标的一部分对于让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并中标,评标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B.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双方都要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投标条件
C.中标公告应当载明联合体的双方
D.该政府采购中心存在与A公司串通的可能
2011年6月28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本省财政厅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关于某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7月12日,该采购中心就该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出了一则更改公告,更正公告的内容之一是将原采购文件中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月31日,该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了中标公告。公告显示,该采购中心于7月3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A公司,中标金额为800万元。后经媒体披露,并经有关部门证实,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而A公司属于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社保记录、无缴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下列对上述案例的分析,的是()
A.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是评标的一部分。对于让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并中标,评标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B.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双方都要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投标条件
C.中标公告应当载明联合体的双方
D.该政府采购中心存在与A公司串通的可能
A.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是评标的一部分。对于让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并中标,评标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B.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双方都要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投标条件
C.中标公告应当载明联合体的双方
D.该政府采购中心存在与A公司串通的可能
A.责令改正,交由业主办理
B.吊销资质证书
C.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D.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背景资料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为405天,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
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米变更为4.8米,当日乙方停工,25天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二: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三个月后的预算中申报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事件三: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天。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