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彻底清除待焊处表面的氧化皮、锈、油污、水等污物
B.施焊前,焊工应复核焊接件的接头质量和焊接区域的坡口、间隙、钝边等的处理情况
C.引弧和熄弧板应采用气割方法切除,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
D.应该在焊缝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
E.焊道两端加引弧板和熄弧板,引弧和熄弧焊缝长度应大于或等于80mm
B、钢管应平直,直线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刺;
C、铸件表面应光整,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D、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E、各焊缝有效焊缝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第3.2.1条的规定,且焊缝应饱满,焊药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砂、咬肉、裂纹等缺陷;
F、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的表面应镀锌,镀锌表面应光滑,在连接处不得有毛刺、滴瘤和多余结块,架体杆件及构配件表面应镀锌或涂刷防锈漆,涂层应均匀、牢固。
G、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