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应当载明()、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注册号、颁发日期及有效期、保健功能、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产品规格、保质期、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注册证书附件应当载明产品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等。
A.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B.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C.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D.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A.疾病预防功能
B.保健功能
C.疾病治疗功能
D.服用剂量
A.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B.注册和备案文件
C.运行情况报告
D.承诺书
申请保健食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应当包括:()
A产品名称
B原料、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
C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
D保健功能
E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F规格
G贮藏方法
H保质期
I注意事项等内容及相关制定依据和说明等。
J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K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L 广告宣传片
A.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B.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C.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D.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