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的案例,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是一名会计,兼任甲乙两个单位的财务工作,均建立正规劳动关系,张某在一天由甲单位去税务局报税的路上因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则两个单位均应作为承担工伤责任保险的单位。
B.李某是某保安公司保安,被该公司派遣在某商业银行负责保安工作,某日晚执勤时因公负伤,则银行应当作为承担工伤责任保险的单位。
C.刘某是一企业职工,平日步行从家到单位上班,某日下班后突然非常想念女儿,于是下班后直接骑自行车去女儿家,后因意外受伤,因为刘某并非往返于单位和家中,故不能认定为在“上下班途中”受伤
D.丁某是某保险公司员工,某日受公司指派参加某商业银行的宣传活动中受伤,则该情形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