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应当收集(),逐件(),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调查谈话应当()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
A.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不能收集原物、原件的,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管单位、出处、提取人、提取时间
B.收集书证时,对可做书证的私人日记、信件等原始资料,应当采取动员的方法,不能强行收集。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为其保密。书证需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C.谈话了解情况时,应当向被谈话人讲明纪律要求,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
D.证言材料应当一人一事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核查组成员代笔并经本人签字确认。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更改时,应当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还原证
E.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应当告知被核查人。如被核查人提出申请,或核查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补充或重新鉴定
A.不允许被审查人查看本人的谈话笔录
B.不得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C.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
D.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