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
A.履行党建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或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不力或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到位等问题的
B.在思想、作风、纪律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C.违反本行内部规章制度及监管规定,但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危害的,按规定可以免予或者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D.个人行为偏离党员身份要求,存在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尚不足以给予党纪处分的
E.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