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那些情形的,由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A.未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或者未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
B.未按规定报送水质检测资料的
C.安排未经健康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安排患有相关疾病或者病原携带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及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
D.安排未经卫生知识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的
A.未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或者未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
B.未按规定报送水质检测资料的
C.安排未经健康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安排患有相关疾病或者病原携带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及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
D.安排未经卫生知识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的
A.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
B.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
C.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D.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A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
B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
C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
D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
E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A.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拒不承认错误的,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B.干扰、阻碍调查处理的;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C.打击、报复、威胁投诉人、举报人、办案人、证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D.与违法违纪人员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协从其违纪违法行为,或者为其充当保护伞的
A.在建筑物、构筑物墙面、地面和其他公共设施上非法涂写、刻画、喷涂、粘贴的
B.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生活垃圾的
C.不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的
D.违反本条例规定,辱骂、威胁、推搡劝阻人或者投诉举报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A.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进行水利建设项目,未同步建设血吸虫病防治设施
B.未结合血吸虫病防治地区的江河、湖泊治理工程和人畜饮水、灌区改造等水利工程项目,改善水环境,导致钉螺孳生的
C.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D.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未结合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建设、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湿地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工程,开展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的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A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
B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
C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D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
E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
F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依法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是罚款总额不得超过()。
A300元
B30000元
C3000元
A.玩忽职守
B.徇私舞弊
C.弄虛作假
A.未按照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以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的监督管理职责的;
B.未按照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
C.接到相关投诉、举报,未依法调查处理的;
D.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A.违规发放、销毁非税收入票据的
B.保管不善造成非税收入票据毁损、灭失的
C.违反规定权限或者法定程序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
D.违法当场收取现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