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A.法人解散;
B.法人被宣告破产;
C.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A 法人解散
B 法定代表人死亡
C 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D 法人被宣告破产
A.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B.法人解散;
C.法人被宣告破产;
D.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
A.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C.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D.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A.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B.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C.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D.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B.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C.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D.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A.水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未获准延续
B.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水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C.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
D.水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水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等依法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