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从风险可控和银行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对销户资金余额较小的,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在提供关联企业、上下级、业务往来关系的书面承诺或证明,可办理2万元(含)以下的非同户名转款(不含转个人结算账户)。
B.基本存款账户余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类单位可凭注销登记证明办理取现,可不提供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章的资金清算(转出)证明以及股权证明和全体股东签章的对来行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C.基本存款账户余额在结算起点以下(10000元[不含])的,非财政预算单位销户可以直接办理取现,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取现或转入经营人个人结算账户。
D.财政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销户,销户资金凭主管部门或财政批文,转入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或其指定的其他单位账户,也可以支取现金或转入个人账户。
A.注册验资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B.未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应向银行申请撤销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资金应退还给原汇缴人账户
C.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若在本网点可以直接转开基本户或一般户,在其他网点开立基本户必须以转账方式将验资款转入基本户
D.开立验资户时不收取开户手续费,待转为基本户或一般结算账户时收取开户手续费
A.单位客户就近到中国银行分理处以上分支机构,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B.单位客户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与银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C.双方确认后,银行将其中一份合同文本退交单位客户。
D.银行电脑系统自动为单位客户建立结算户与人民币单位协定户之间的相互对应的关系。
E.合同生效,账户自动按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