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起人王某于2019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9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9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20年1月离职,2020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A.发起人王某于2019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9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9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20年1月离职,2020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A.发起人赵某于2020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钱某于2020年9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C.孙某于2021年1月离职,2021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D.李某于2021年4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A.监事张某2018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8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9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20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A.监事张某2019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9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20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21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A.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简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股东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甲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
(1)2014年9月,王某买人甲公司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出。
(2)2014年1O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A.高某为公司发起人,其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B.陈某为公司经理,自其从公司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C.钱某为公司监事,则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5%
D.郭某持有某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其自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E.王某为公司董事,则其持有某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其自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A.2000年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1/4
B.2002年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1/3
C.2003年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 1/4
D.2004年8月转让全部原公司股份
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07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08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000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07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08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
(2)监事李某于2007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07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l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3)2007年5月12日,公司发布年度报告。为该公司年报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同年5月20日购买该公司股票l万股。
(4)公司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同年6月,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将其中的600万股转让给公司职工,剩余的300万股拟在2008年10月转让给即将被吸收合并于该公司的另一企业的职工。
(5)2008年7月,公司决定拟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双方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第一,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外国战略投资者首次投资取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第二,外国战略投资者本次定向认购的股份在2年内不得转让。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会 计
(1)赵某、钱某和孙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公司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预留300万股股票拟在2008年10月转让其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公司与外国战略投资者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A.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B.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C.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