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补贴: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及以上人员每月提供社会保险费补贴,计提公式=()()。B
A.业务主任 当月个人职务津贴 30%
B.业务经理 当月个人职务津贴 30%
C.业务经理 当月个人管理津贴 10%
D.业务主任 当月个人职务津贴 10%
B、业务经理 当月个人职务津贴 30%
A.业务主任 当月个人职务津贴 30%
B.业务经理 当月个人职务津贴 30%
C.业务经理 当月个人管理津贴 10%
D.业务主任 当月个人职务津贴 10%
B、业务经理 当月个人职务津贴 30%
A.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
B.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C.在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D.本市各类人员及连续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
A.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B.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C.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D.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A.40元
B.80元
C.160元
D.320元
资料:华源公司本月有关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本月应发工资1000000元,其中:生产工人及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分别为500000元和100000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为150000元,公司专设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为75000元;建造厂房人员的工资为100000元;内部开发存货管理系统人员的工资为75000元,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 (2)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公司分别按上年月平均职工工资总额1000000元的9%,12%,2%,2%,0.8%和10.5%计算缴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上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情况,公司预计本年应承担的职工福利费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员。公司还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应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1000000元,其中,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分别为25000元和30000元,代扣水电费及房租费分别为18000元和17000元,其余部分通过银行划到各职工银行账户。此外,用现金向职工支付医药费23000元;支付工会运作费15000元和职工培训费12000元;通过银行缴纳社会保险费50000元和住房公积金4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A.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24个月以上
B.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
C.未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
D.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A.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B.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C.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D.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A.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B.创业资金扶持。每年面向全省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
C.创业孵化服务。每年支持建设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并予以资金补助,通过受助基地为创业毕业生提供场地支持(免租金或低租金)、创业指导和创业孵化等服务
D.创业培训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政策规定享受不超过12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E.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闽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其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