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屋、构筑物,属于完全烧损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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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部分零部件、附属件或关键零部件损坏,失去了原有的全部使用价值
C、修复费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废标准
D、建筑内水卫、电照、暖气、煤气具与特种设备(消火栓和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大部分或全部脱落。已无修复价值,需采用翻修工程,拆除重建
E、部分使用功能或精度虽不能修复到火灾前的使用状态,但能满足使用要求,尚可使用
A.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B.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C.火灾间接经济损失
D.火灾损失
答案1.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死亡一名工人的损失工作日数是6000日,这起事故总的损失工作日数是27000日;3.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包括: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2善后处理费用;3财产损失价值;4.以下情况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A.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火灾
B.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火灾
C.造成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D.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