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A.对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将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B.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C.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1/2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D.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ABD
A.对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将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B.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C.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1/2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D.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ABD
A.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C.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D.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A.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B.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C.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D.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A.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B.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C.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D.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下列关于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A.各共有人对于遭受的外部侵害,只能在自己共有份额的范围内向共有关系以外的侵害人主张权利
B.在共有人对共有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情况下,如果该义务是可分的,例如偿还第三人对于共有物的修缮费,则各共有人应当按其应有份额对第三人承担义务
C.在共有人对共有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义务的性质是不可分的,共有人应负连带义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
D.在连带责任中,共有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在替其他共有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后,有权请求其他共有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A.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B.土地使用权属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有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D.土地使用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纠纷双方均为纳税人
E.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
A.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B.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取得
C.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D.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
A.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自营的,不征收房产税
B.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其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房产税
C.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一律按租金计征房产税
D.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房产税
E.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出租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A.物体重力势能的数值随选择的参考平面的不同而不同
B.物体的重力势能实际上是物体和地球组成的系统所共有的
C.重力对物体做正功,则物体的重力势能增加
D.物体位于所选的参考平面以下时,物体的重力势能为负值
A.城镇土地使用权属未确定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B.城镇土地使用权权属共有的,共有各方分别为纳税人
C.城镇土地使用的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纠纷双方均为纳税人
D.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E.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A.重力势能的大小只由重物本身决定
B.所处位置高的物体,则重力势能就大
C.在地面上的物体,它具有的重力势能一定等于零
D.重力势能实际上是物体和地球所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