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A.县
B.自治县
C.不设区的市
D.市辖区
A.县
B.自治县
C.不设区的市
D.市辖区
A.30日;15日
B.30日;10日
C.20日;15日
D.20日;10日
A.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B.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四十五日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C.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D.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A.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决算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三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B.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C.在公开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时,还应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
D.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A.十
B.三十
C.四十五
D.十五
A.15日
B.7日
C.30日
D.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