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国人受雇于北京某外资企业,于2004年8月至2006年10月在华工作居住,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A.外资企业向其支付的月薪3万元人民币
B.其本国出版社向其支付的稿酬1000美元
C.从国外取得的房租收入800美元
D.从我国某高校取得授课报酬3000元人民币
A.外资企业向其支付的月薪3万元人民币
B.其本国出版社向其支付的稿酬1000美元
C.从国外取得的房租收入800美元
D.从我国某高校取得授课报酬3000元人民币
六、(本题20分)
案情:2006年5月24日,受雇于刘某(车主)的张某驾车运货,途经一木桥时,桥断裂,连车带人掉入河中。张某摔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刘某多次找到该桥所有人南河公司索赔,无果。刘某于2007年1月25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13.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刘某向法院提供了汽车产权证、购车发票等证据。一审开庭时,刘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修车发票。庭审调查中,被告南河公司主张该证据已超过举证期限,而刘某则解释说,迟延提出证据是因工作忙,未能及时索取发票,最后法官仍安排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在调解中,被告承认确有工作疏漏,未及时发布木桥弃用的公告;原告也承认,知道该木桥已弃用,但没想到会断裂。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07年3月16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8万元。刘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 2007年3月29日刘某因病去世。刘某之子小刘于2007年4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刘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7月3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汽车修理费的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4.5万元。
问题:
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小刘的上诉是否成立?为什么?
3.请评价二审法院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4.如张某就自己的医疗费索赔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
A.自我实现的需要
B.尊重的需要
C.安全的需要
外国人小马在北京某所高校内,针对中国学生实施了多起抢劫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小马应当被立即处死
B.因为是外国人犯法,所以不能适用我们国家的法律,不能处罚小马
C.小马抢劫的问题应当和北京市政府协商解决
D 小马应当为此承担责任,适用我国刑法对他进行处罚
A.向北京海关分别申领三份征免税证明
B.向北京海关分别申领两份征免税证明
C.向天津海关申领一份征免税证明,向青岛海关申领一份征免税证明
D.向天津海关申领两份征免税证明,向青岛海关申领一份征免税证明
A.2002年度
B.2003年度
C.2004年度
D.200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