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A.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B.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C.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D.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E.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
A.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B.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C.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D.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E.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
A.截至申请任职资格时,本人或其配偶仍有数额较大的逾期债务未能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在该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
B.本人或其配偶及其他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
C.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
D.存在其他所任职务与其在该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职务有明显利益冲突,或明显分散其在该金融机构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
E.银监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的未达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董事(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状况、独立性方面最低监管要求的其他情形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C.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D.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E.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A.拟任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B.申请人依法解散
C.申请人被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托管、接管、限制业务等监管措施
D.申请人或者拟任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A.本人及其近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
B.本人或其近亲属在持有该金融机构
C.本人或其近亲属在该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任职
D.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不能按期偿还该金融机构贷款的机构任职
E.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能被拟任职金融机构大股东、高管层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以致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情形
A.监管机构发出任职资格核准文件六个月后,相关拟任人未实际到任履行相应职责的
B.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C.金融机构解聘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D.在同一法人机构内部调整职务而停止担任董事(理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E.金融机构对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
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C.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A.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的
B.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与拟任职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其任职条件中金融工作年限要求应增加
C.应具备本科学历要求,现学历为大专的,应相应增加
D.应具备大专学历要求,现学历为高中或中专的,应相应增加
E.取得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A.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B.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C.项目主管部门人员
D.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社会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