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规定,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纳入()施工。应设置()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
A.3m
B.2m
C.5m
D.4m
A.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B.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C.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D.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A.路基换填、挖台阶施工可能导致既有路基局部失稳,应合理组织施工,避免既有路基坡脚大范围开挖、长时间暴露,应做到随开挖随换填,或随开挖随填筑。
B.施工设备机具应防止侵限造成行车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施工地段安全监控,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施工、设备、监理等单位均应有专人负责)
C.拆除的边坡护砌片石、混凝土块等可能堆积在道床边缘导致侵限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应尽量在路堑顶部运走拆除的材料设备,因暂时无法运走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长时间堆放在路肩上。(不得大堆长时间堆放在路肩上)
D.大型机械施工时,易发生设备侵限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应在既有线一侧设立明显的栏杆或其他挡护装置,禁止设备越线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