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A.2021年12月31日
B.2022年12月31日
C.2023年12月31日
D.2025年12月31日
A.2021年12月31日
B.2022年12月31日
C.2023年12月31日
D.2025年12月31日
B.《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C.《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D.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A.土地增值税
B.消费税
C.房产税
D.契税
A.药品
B.医疗用品
C.防护用品
D.现金
E.食品
A.1%
B.3%
C.6%
D.10%
A.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B.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C.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D.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疫情期间本企业职工福利支出的投入,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2020年6月31日
B.2020年9月31日
C.2020年12月31日
D.2021年12月31日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项目”“本月数”第8、第9、第10栏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免税”第18、第19行对应栏次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数”“本月数”第9-12栏的对应栏次
D.《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对应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