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底,淳化公司与客户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淳化公司向客户同时销售甲乙两项商品甲商品、乙商品的单独售价分别为0000元1和0000元,合同价款为9000元。合同约定,淳化公司应于合同向客户交付甲商品,两个月之后交付乙商品,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淳化公司才有权收取合同价款300元。假定甲商品和乙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下于淳化公司会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淳化公司交付乙高品时应确认收入10000元
B.淳化公司应在甲乙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确认收入9000元
C.淳化公司交付甲商品时应确认收入2000元
D.淳化公司应在交付甲商品时确认收入1500元在交付乙商品时确认收入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