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6月10 日委托乙公司将其一批货物从西安运往广州,乙公司承诺6月15日运到并交付给甲公司。运输途中乙公司司机张某疲劳驾驶,致使车毁人亡。由于双方对于货物损毁的赔偿额没有约定,且无法通过协商或者交易习惯加以确定,因此发生纠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批货物赔偿额应按()计算。
A.6月l0日该批货物在广州的市场价格
B.6月10日该批货物在西安的市场价格
C.6月15日该批货物在广州的市场价格
D.6月15 日该批货物在西安的市场价格
A.6月l0日该批货物在广州的市场价格
B.6月10日该批货物在西安的市场价格
C.6月15日该批货物在广州的市场价格
D.6月15 日该批货物在西安的市场价格
A.170
B.150
C.200
D.100
A.600万元
B.570万元
C.700万元
D.670万元
A.570万元
B.600万元
C.700万元
D.670万元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A.109.68元
B.112.29元
C.103.64元
D.116.07元
A.109.68
B.2.29
C.103.64
D.116.07
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6年6月30日对W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2016年10月15日销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3)计算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分录。
(4)编制2017年2月1日发生销售折让及相关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坏账准备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6)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A.2018年6月30 日支付50万美元,2019年3月30日支付50万美元
B. 2018年6月30 日一次支付100万美元
C. 2018年9月30日支付80万美元,2019年6月30日支付20万美元
D. 2019年3月30日一次支付100万美元
A.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甲公司所受损失
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无须赔偿甲公司所受损失
C.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