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王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约定2018年12月31日以前返还借款,但到期王某一直未还款,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刘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A.2020年12月31日前
B.2021年1月9日前
C.2021年12月31日前
D.2022年1月9日前
A.2020年12月31日前
B.2021年1月9日前
C.2021年12月31日前
D.2022年1月9日前
A.周某于2017年3月4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B.王某于2016年1月9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C.郑某于2018年10月16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D.赵某于2017年11月25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A.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1月5日向申请人王某邮寄发出了驳回决定,王某1月12日收到了该决定,并于2016年5月9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B.周某的一件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月5日,周某于2012年4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C.吴某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11月24日,吴某于2016年5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D.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3月2日向申请人郑某邮寄发出了授予专利权通知书,郑某于2016年5月9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
A.2008年9月2日
B.2008年12月1日
C.2009年2月6日
D.2009年4月8日
A.李某在2009年8月1日前不行使抵押权,其抵押权不再受法院保护
B.李某不享有抵押权,因为刘某与李某之间没有抵押合同关系
C.吴某可以以租赁关系对抗李某的抵押权
D.王某代为清偿债务后,可取得该店面的所有权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A.案件未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
B.案件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立案,何某执意要起诉的,法院则裁定不予受理
C.案件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仍应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裁定驳回何某的起诉
D.案件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仍应受理,若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不得主动释明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某工业企业采用当日即期汇率对外币业务进行折算,并按月计算汇兑损益。
(1)该企业xx年8月31日有关外币账户期末余额如下(期末即期汇率1欧元=11元人民币):应收账款20万欧元;应付账款10万欧元;银行存款40万欧元。
(2)该企业xx年9月份发生如下外币业务:
①9月3日对外销售产品一批,销售收入为40万欧元,当日汇率为1欧元=10.5元人民币,款项尚未收回。
②9月9日从银行借入短期外币借款30万欧元,当日汇率为1欧元=10.8元人民币。
③9月16日从国外进口原材料一批,共计50万欧元,款项由外币存款支付,当日汇率为1欧元=10.5元人民币。
④9月20日购进原材料一批,价款总计20万欧元,款项尚未支付,当日汇率为1欧元=11元人民币。 ⑤9月26日收到1月8日赊销款15万欧元,当日汇率为1欧元=11.5元人民币。
⑥9月30日偿还1月10日借入的外币30万欧元,当日汇率为1欧元=11元人民币。
要求:(1)编制该企业9月份外币业务的会计分录(不考虑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2)计算9月份的汇兑损益并进行账务处理。(金额单位:万元)
A.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构成默示的预期违约
B.房地产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合同无效
C.刘某有权立即行使合同解除权
D.刘某须于履行期届满后才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