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预付卡的有效期最长为 3 年
单张记名预付卡的资金限额不得超过 1000 元
购卡人可以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预付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具有透支功能
A.销卡业务可在发卡行辖内任一网点办理
B.销卡前须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相关费用
C.该卡有附属卡或子账户,则须先销附属卡或子账户
D.销卡时,旧卡可不收回
E.主卡持卡人注销附属卡时无须征得附属卡持卡人同意
A.岗位设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B.会计专用章实行“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C.重要单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有效控制”的原则
D.印、押、证管理实行“三分管”的原则
E.单位活期存款实行“先存后用、不得透支”的原则
F.个人存单小额质押贷款实行“先存后贷、存贷结合、到期归还、逾期扣收”其他品种的个人贷款实行“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