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A.继承人的员工
B.年满50周岁,从小看着被继承人长大的隔壁邻居
C.继承人的债主
D.被继承人今年刚满16周岁的侄儿子
A.继承人的员工
B.年满50周岁,从小看着被继承人长大的隔壁邻居
C.继承人的债主
D.被继承人今年刚满16周岁的侄儿子
A.养子乙应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B.因甲某死亡且未留下遗嘱,甲某的弟弟丙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如果甲曾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甲某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长期依靠甲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A.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
B.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1名公证员在场
C.凌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1个儿子代书,由凌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
D.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B.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C.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D.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百年前美国发生的一桩案件中,对遗嘱继承人帕尔默杀害遗嘱人(自己的祖父)后有无继承权产生了争论,根据当时纽约州的《遗嘱法》的规定,即使继承人杀害了遗嘱人,除了承担相关刑事责任之外,并不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但是最后该案件的法官大多数却认为帕尔默丧失继承权,法官厄尔认为,理解法律的真实含义不能仅以处于历史孤立状态中的法律文本为依据,法官应当创造性地构思出一种与普遍渗透于法律之中的正义原则最为接近的法律,从而维护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厄尔法官最后援引了一条古老的法律原则“任何人不能从其自身的过错中受益”来说明《遗嘱法》应被理解为否认以杀死继承人的方式来获取继承权。对于这一案件判决的下列评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缓解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缝隙,从而能够使法律更好地与社会相协调一致
B.在这个案件中,“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过错中受益”属于公理性原则
C.根据穷尽法律规则的基本要求,只有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才可以发生作用
D.法律原则可以作为实质性标准,对整个实在法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加以评判,排除规则适用,而适用法律原则,具有裁判功能
A.自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代书遗嘱
A.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的法定程序
B.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继承权公证书,才能办理继承财产过户
C.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办理,未能亲自出席者可以委托书表示同意,委托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D.若因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让公证人无法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嘱继承人此时就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按照遗嘱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