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6月12日,丙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甲公司账户内只有5 000元为由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于6月15日向丙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A.2017年6月25日之前
B.2017年12月5日之前
C.2017年12月12日之前
D.2019年6月5日之前
A.2017年6月25日之前
B.2017年12月5日之前
C.2017年12月12日之前
D.2019年6月5日之前
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6年6月30日对W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2016年10月15日销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3)计算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分录。
(4)编制2017年2月1日发生销售折让及相关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坏账准备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6)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A.5月31日
B.1月5日
C.6月6日
D.1月7日
A.6月5日
B.6月8日
C.6月9日
D.6月11日
A.6月5日
B.6月8日
C.6月10日
D.6月12日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A.甲、乙婚姻关系消灭,且不可能恢复
B.2016年6月5日为甲的死亡日期
C.铁路公司应当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
D.甲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
A.可以行使出卖人取回权,取回货物
B.可以行使别除权,以该批货物优先受偿
C.无权取回货物,但可要求甲公司为其债权提供担保
D.无权取回货物,但可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A.2019年5月31日前
B.2019年6月15日前
C.2019年5月15日前
D.2019年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