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膝下无子女,后将乙收为养子。甲某因病去世,去世时未留下遗嘱。其有一个侄子因下肢瘫痪长期由其照顾。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养子乙应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B.因甲某死亡且未留下遗嘱,甲某的弟弟丙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如果甲曾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甲某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长期依靠甲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A.养子乙应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B.因甲某死亡且未留下遗嘱,甲某的弟弟丙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如果甲曾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甲某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长期依靠甲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A.应由乔乔代替其父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
B.应由乔乔与乙、丙两人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两人共同继承
D.乔乔作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无权继承
A.甲与赵某共谋共同杀苏某,但赵某因病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苏某
B. 乙在境外购买了毒品、钱某在境外购买了淫秽物品,二人共谋同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
C. 丙发现某商店失火,立即叫孙某:“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孙某便和丙一起到失火地点窃取商品后各自回家
D. 医生丁为杀害仇人王某,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李某发现后请丁改正,丁说:“那个家伙太坏了,让他死了算了。”李某没再吭声,按丁所开处方用药,导致王某死亡
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
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
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A.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甲突发病住院未能出庭
B.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乙因觉得理亏未敢出庭
C.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现审判长与乙公司负责人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请
D.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一书证发生争议,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A、本次住房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并考虑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B、甲某是成年单身居民家庭,甲父母通过投靠子女将户籍迁入我市后,甲某仍算作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其父母才能在限购区域新购买住房
C、乙某将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未满24个月),名下无房,先在金牛区工作,后因工作变动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18个月),他不能在高新南区购房但是可以在金牛区购房
D、丙某和丁某原为夫妻,两人均具有我市户籍且已满2年,离异未满2年,无未成年子女,原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出售1套住房后,丙某可以在户籍所在区域在购一套房
E、持有区(市)县政府高端人才证明或蓉城人才绿卡的各类人才购房的,可不受户籍、社保、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等限购政策限制
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B.乙应当多分遗产
C.丙可以多分遗产
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A.甲生前的工作单位
B.甲的子女
C.宣传甲事迹的某报社
D.批准甲为烈士的某省政府
A.法院在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平等地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B.某影楼未经乙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至网上作为宣传影楼的客片
C.某村民甲死亡,未留下遗嘱,甲的族人认为甲的女儿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D.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认为父亲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更适合而未将子女抚养权判给母亲
A.甲国法
B.日本法
C.中国法
D.日本法或者甲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