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课程考试(查)旷考者,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该课程成绩记载为“0”分
B.在校期间协同作弊者,可以从轻处分
C.课程考试(查)作弊者,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该课程成绩记载为“0”分
D.替他人答卷,或请他人代考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A.平时成绩*30%+考试成绩*70%
B.平时成绩*35%+考试成绩*65%
C.平时成绩*40%+考试成绩*60%
D.平时成绩*50%+考试成绩*50%
A、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前)
B、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C、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
D、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2006年1月1日前)
E、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A.一次
B.二次
C.下岗一个月
D.下岗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