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甲市某局副局长李某因受到诫勉,取消了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他()前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A.2022/4/1
B.2022/7/1
C.2022/10/1
D.2023/1/1
A.2022/4/1
B.2022/7/1
C.2022/10/1
D.2023/1/1
A.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于2022年7月,收回李某办公用房,并将其私人物品整理登记造册后暂存放于库房。
B.稽查局于2022年7月,收回李某办公用房,并将其私人物品整理登记造册后暂存放于库房。
C.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于2022年8月,收回李某办公用房,并将其私人物品整理登记造册后暂存放于库房。
D.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于2022年10月,收回李某办公用房,并通知李某取回其私人物品。
A.对李某担任甲市乙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任命,应当事先征得甲市公安局的同意
B.民警张某休病假一周后无正当理由连续7日未上班,后经领导规劝上班,但工作未满一周,又连续旷工10日未上班,对张某应当予以辞退
C.民警陈某因执行任务时受伤导致双腿截肢,丧失一线执法工作能力。所在单位拟将其调离一线执法岗位,陈某坚决不同意,不能因此辞退陈某
D.民警王某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就,对其可以记特等功
县某局副局长刘某(党员)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一年内,有关部门又查清刘某违反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刘某应当给予其()。
A、开除党籍处分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
A.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能够成立
B.国土局的诉讼主张成立,副局长及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C.国土局及副局长的诉讼主张成立,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D.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不能成立
A.A市税务局组织人事科
B.B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
C.A市税务局党建工作科
D.B县税务局党建工作股
2014年1月,某局办公室副主任张某(中共党员)因工作期间饮酒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张某()时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A半年内
B、一年内
C、一年半内
D、两年内
A.借用
B.受贿
A.公司董事长王某
B.公司总经理李某
C.公司所在的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某
D.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某
A.本案的复议决定书,应以法制局名义作出,加盖法制局的印章
B.市法制局提出对复议决定的意见,经市政府负责人同意或讨论通过后作出复议决定
C.若维持原行政处罚,则李某可以以法制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经法制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即可作出复议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