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甲委托某酒厂乙为其加工酒精10吨,委托方甲企业提供粮食,成本为800000元,委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每吨收购价2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
(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的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白酒的消费税固定税额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
要求:
A.3.99
B.3.94
C.3.79
D.3.66
(1)委托A厂加工成酒精,然后由本厂生产成白酒。酒厂以价值75万元的原材料委托A厂加工成酒精,加工费65万元;运回后由本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人工及费用60万元。
(2)委托A厂直接加工成白酒,收回直接销售。酒厂以价值75万元的原材料让A厂加工成白酒,加工费72万元;运回后仍以150万元对外销售。
(3)酒厂以价值75万元的原材料自己完成白酒生产。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72万元。酒精的消费税税率为5%,粮食白酒的消费税比例税率是20%。
根据以上资料,通过分析各方案的税后利润选择最优筹划方案。(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白酒的定额税金忽略不计)。
(1)外购一批稻米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稻米的乙运输公司运费9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青稞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2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青稞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20%。
(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5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万元。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702万元。
(6)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70万元。
已知:设备、白酒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下列关于甲酒厂外购一批青稞和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的进项税额计算中,正确的是()。
A.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11%=5.5万元
B.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1+11%)×11%=5万元
C.甲酒厂外购一批青稞高粱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2万元
D.甲酒厂外购一批青稞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2×(1-20%)=17.6万元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每吨收购价2000元,共付价款60000元。
(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要求:(1)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
(2)计算甲酒厂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下列各项中,按规定应当任收增值税的是_____。
A.企业委托某酒厂加工白酒,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B.钟表眼镜商店为顾客修理眼镜
C.企业变卖厂房一栋
D.企业将自产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A.白酒实行复合计税的方法征收消费税
B.研发生产新型粮食白酒作为礼品赠送客户品尝应缴纳消费税
C.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应计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D.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18.5万元
A.甲企业收回粮食白酒后直接批发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B.甲企业实际负担的消费税为3050元
C.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850.62元
D.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456.84元
A.该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20+7)×10%=2.7(万元)
B.该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20+7)÷(1—10%)×10%=3(万元)
C.该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由加工企业代收代缴
D.该白酒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药酒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A.商业批发企业从某酒厂收回委托加工的特制白酒后加价销售(本批次白酒的原材料由酒厂以该批发企业名义定购)
B.工业企业收回委托某外商投资企业加工的高档化妆品以低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
C.某烟厂将委托加工的卷烟收回后加价销售
D.某高尔夫球厂从受托方企业(除个体工商户外)处收回的委托加工高尔夫球杆
A.4.80
B.5.60
C.8.20
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