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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认其效力”。这一确认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原则是()。
A.公平原则
B.歧视性原则
C.功能等同原则
D.非歧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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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平原则
B.歧视性原则
C.功能等同原则
D.非歧视性原则
A.适用《电子商务法》《民法总则》《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B.只适用《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不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C.只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D.只适用《电子签名法》的规定。
A.只适用《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不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B.只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C.只适用《电子签名法》的规定
D.适用《电子商务法》《民法总则》《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A.行业自律型
B.民间合同约束型
C.政府机构管理型
D.通过登记许可的政府机构管理型
A、同时适用《电子商务法》《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电子签名法》
B、仅适用《电子商务法》,不适用其他法律。
C、同时适用《电子商务法》《合同法》
D、仅适用《民法总则》《合同法》
A.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可以适用电子文书
B.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不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
C.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可以适用电子文书
D.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