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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1%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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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月1日至5月31日
B.3月1日至5月31日
C.3月1日至12月31日
D.1月1日至12月31日
A.2020年4月30日
B.2021年5月31日
C.2021年12月31日
D.2020年12月31日
A.0
B.减按1%
C.减按2%
D.3%不变
A.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B.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C.免征增值税
D.征收率不变,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A.即征即退增值税
B.免征增值税
C.减半征收增值税
D.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A.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B.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C.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D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A.2021年1月1日
B.2021年2月1日
C.2021年3月1日
D.2021年5月1日
A.2021年2月1日
B.2021年3月1日
C.2021年4月1日
D.2021年5月1日
A.特殊情况人员
B.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人群
C.国有企业人员
D.民营、外资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