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A.12
B.0.24
C.0.36
D.0.48
A.12
B.0.24
C.0.36
D.0.48
A.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B.纳税人可以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C.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D.赡养老人支出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可以随意变更
A.纳税人可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B.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高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C.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D.可扣除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是指购买唯一住房的住房贷款利息
A.子女教育支出只能由父母一方扣除
B.个人接受研究生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C.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D.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B、纳税人在2021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C、纳税人在2021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D、纳税人在2020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A.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月
B.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C.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D.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