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个情形不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A.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B.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C.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D.在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的执业地点以外从事诊疗活动的
A.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B.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C.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D.在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的执业地点以外从事诊疗活动的
A.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B.拨打诈骗电话一千人次以上的
C.发送诈骗信息两千条以上的
A.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B.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
C.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其他严重情况”,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A.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B.拨打诈骗电话一千人次以上的
C.发送诈骗信息两千条以上的
D.拨打诈骗电话两千人以上的
A.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B.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C.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D.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A.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B.通过与电子银行ATM渠道快进快出进行资金划转;
C.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D.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A.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B.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C.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D.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A.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B.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C.违法所得五干元以上的
D.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