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契税减免税优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财税〔2012〕82号)。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B.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C.单位承受荒滩用于仓储设施开发的,免征契税
D.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对外经营的,免征契税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B.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C.单位承受荒滩用于仓储设施开发的,免征契税
D.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对外经营的,免征契税
A.承受荒山等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B.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D.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应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A.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B.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
C.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
D.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优惠
A.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B.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两税”退库的,城建税不可同时退库
C.对“两税”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城建税也要实行先征后退办法
D.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计征
A.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B.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库的,教育费附加可同时退库
C.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
D.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A.土地使用权赠与的以征收机关参照的市场价格为计税依据
B.土地使用权出售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
C.土地使用权交换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D.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重置价格为计税依据
A.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B.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中生产核系列产品的厂矿,其生活区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C.对火电厂厂区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D.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E.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A.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B.纳税人可在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后再补申报缴纳契税
C.纳税人在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月,纳税义务发生
D.纳税人在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次日,纳税义务发生
E.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A.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B.对火电厂厂区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C.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D.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E.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中生产核系列产品的厂矿,其生活区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A.80000÷(1+3%)×3%=2330.10(元)
B.80000÷(1+3%)×2%=1553.40(元)
C.80000×3%=2400(元)
D.80000÷(1+2%)×3%=2352.94(元)
A.对火电厂厂区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B.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中生产核系列产品的厂矿,其生活区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C.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D.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E.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