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3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公司的出资额转让给丁,对此,甲、乙均不同意。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转让出资协议
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转让出资协议
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也不得将出资转让给丁
B.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就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C.丙的表决权占全体股东表决权的 112以上,他完全有权决定将出资转让给丁
D.丙有权自由地转让出资,无需经甲、乙同意
A.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A.甲乙丙应当就未缴纳的5万元向公司承担连带补交责任
B.若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丁主张乙、丙承担责任,则乙、丙应当和甲对债权人在5万元的范围内负有连带出资责任
C.设乙以专利权出资,该专利评估是由公平评估事务所评估的,实际价值为10万元,但评估作价30 万元,那么公平事务所应当在2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设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该土地使用权评估是
由合众评估事务所评估的,但该地实际价值10万元
而评估为20万元,因此造成了债权人戊的损失,如果
合众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A.甲一人即可决定
B.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C.经任意三人同意即可
D.必须经四人一致同意
A.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因其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B.部分无效,乙、丙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甲不得成为合伙人
C.部分无效,甲、乙、丙三人都是合伙人,应当由三人共同承担企业的亏损
D.有效,因合伙企业协议出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A.全体股东约定本公司股东分红的比例,甲、乙、丙依次为4:3:3
B.本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计数比例,甲、乙、丙依次为4:3:3
C.全体股东约定,本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优先确认缴出资的比例,甲、乙、丙依次为4:3:3
D.本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提出解散公司的诉讼
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
C.推定三人区分所有
D.认定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A.乙出资的钱系其从甲处借贷而来,故该出资存在瑕疵
B.丙的货车出资应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车主应该登记为公司
C.丁应当与公司签订商标权转让合同,并应经商标局核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商标权出资完成
D.戊应当与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并应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专利权出资完成
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厂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请回答 94~96 题。 (二)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第94题: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A.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B.任命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
C.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
D.决定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