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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月26日13时许,田某在网上传播某市将实施交通管制的谣言,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田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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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是某单位行政工作人员,为写材料缘故,将一份标有内部字样的文件带至家中查阅,被其妻子杨某看到,杨某对文件进行了拍照,并散播至网络。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内部文件并非国家秘密,在网上传播不违规违法。

B.标有内部字样的文件属于工作秘密。

C.文件是杨某散播到网络的,与王某无关。

D.王某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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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李某,男,17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16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要生日礼物。2005年9月10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2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而后,李某分别在提货单上填写了购货单位和物品名称等项目。同年10月26日,在王某生日当天,李某将提货单交给其结拜兄弟王某,告诉其实际情况,并将该提货单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某。同日下午,王某去该国有百货文化用品批发公司仓库,分别提走洗发水100箱,洗面奶100箱,物品价值7690元。问: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李某在提货单上填写的货物的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的最重主刑和附加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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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下列做法与法治要求不相符的是()

A.依法惩治制假售假的行为

B.张某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

C.两名大学毕业生利用专业特长窃取他人隐私以此牟利

D.王某在网上传播谣言造成恶劣影响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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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1月31日,某市工商局的8名执法人员与该市卫生防疫站的数名执法人员在一家副食店门口厮打起来。该

市警方调查后发现,两家单位的执法人员之所以当街群殴,是因为争该谁查处一箱有质量问题嫌疑的奶粉……工商局与卫生防疫站执法人员争相查处的副食店位于某市新华西路,名叫“副食超市”。据副食超市的人讲,1月31日上午,某市卫生防疫站的执法人员到店里检查时,怀疑一箱“红星”牌奶粉有质量问题,遂将这箱奶粉原地查封。下午2时许,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来此检查,也发现这箱奶粉可能有质量问题,便再次将这箱奶粉查封。卫生防疫站的执法人员闻讯后迅速赶到副食超市。据一目击群众讲,工商局的执法人员说卫生防疫站无权查处奶粉,而卫生防疫站的执法人员说他们有权查处。争执中,工商局的一执法人员将卫生防疫站的一执法人员的执法证给抢走了,而卫生防疫站的一执法人员将工商局执法人员所拿的一份文件给撕了,双方由此发生厮打。见双方执法人员发生群殴,过路的上百群众纷纷围观,有人立即拨打了110。据负责处理此案的新华路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将双方的带队领导——工商所副所长周某、卫生防疫站稽查队副队长辛某传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见双方都没有明显的伤情,派出所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后就让他们回去了。某市卫生防疫站稽查队副队长辛某告诉记者:“1月31日上午,我带队到副食超市检查,发现该店1箱‘红星牌 ’奶粉可能有质量问题,就将这箱奶粉原地查封。下午2时许,当我们再次到该店检查时,发现七八个工商人员将我们已查封的奶粉再次查封。我们向他们解释根据规定不能二次查封。工商局的一个执法人员厉声质问‘你们是哪个单位的’,我们执法人员亮出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说‘我们是卫生局的’。工商局的那个执法人员蛮不讲理,一把夺走了行政执法证。我们执法人员上前与其理论,由此发生厮打。”该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防疫站的执法人员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一方有国务院决定,一方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双方都有自己的文件依据,这一箱奶粉,导致双方打了架。在这场由于职责纠缠不清的执法混战中,双方在争什么?案例分析:1.你认为该市工商局和卫生防疫站的执法人员在争什么?2.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两部门之间的争执?3.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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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2020年11月23日,郎某才从原公司单位离职。2021年1月7日,郎某才收到天辰公司法定代表⼈陈某孙的邀请,去公司面谈工作有关事宜。在面谈中,郎某才与陈某孙面谈时初步商定的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0元,转正后30000元,还有年终奖,2021年1月11日(周一)到公司正式签劳动合同。后陈某孙向郎某才推送了微信名为“悟空”的名片,称该人系其公司主管技术经理金某伟,当日金某伟通过了郎某才的好友申请,郎某才称“周一我过去办入职再联系你啊”,金志伟回复“好的”。2021年1月8日13时24分,金某伟发消息“郎工,你好,因为公司业务的原因,领导层还是想招聘做云服务器软件方面的高手,所以感觉跟你之前的工作方面不太匹配,希望你再找其他工作吧”。郎某才遂将天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天辰公司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24000元。庭审中,郎某才称在2021年1月7日天辰公司同意其入职后,他便在2021年1月8日上午拒绝了其他公司的面试。郎某才提交的微信记录显示,2021年1月8日上午微信名为“方仲春”的用户向其发送了“北京中科飞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位,并称“欢迎您下周一下午三点左右到公司面谈”,当日上午10 时26分,郎某才回复“已经找到工作了,有机会再联系”。当日13时27分,郎某才向其发消息“我还是想去看看这个工作机会,周一我可以去面试一下吗?”。13时37分,双方通过语音电话聊天1分08秒。请问本案中,天辰公司应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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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部分网民在网上传播“华为内部有美国间谍”“华为某高层被抓”等信息,个别网红跟风炒作,造成恶劣影响。谣言编造者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这告诫我们()①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②法律是对自由的限制③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④公民没有言论自由

A.①④

B.①③

C.①②③④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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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网络运营者的执法协助义务,说法错误的是()。

A.某县公安局在查处陈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时,为查清视频来源,需要电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电信公司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B.某市公安局在侦查徐某毒品犯罪时发现徐某使用甲公司的软件进行通讯,甲公司应当为市公安局查看徐某的聊天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C.某县公安局在调查李某传播极端主义视频时,发现李某将视频存放在乙公司的网络服务器上。乙公司应当为县公安局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D.某市公安局在调查该市电力系统网络受到国外黑客的网络攻击时请该市电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电信公司没有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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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电视台获得了某歌星演唱会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对甲电视台直播的演唱会实况进行转播,丙广播电台经过许可将现场 演唱制作成CD,丁音像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到CD用于出租,戊未经许可将丙广播电台播放的演唱会录音录下后上传到网站上传播。下列选项 正确的是()

A.乙电视台侵犯了该歌星的表演者权

B.甲电视台不能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C.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

D.戊的行为应取得丙广播电台的许可并应向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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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2009年1月8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法官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该规定严禁之列?(

200918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法官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该规定严禁之列?( )

A北方某省高级法院田法官给承办自己老家小学工程质量纠纷案的某基层法院孔法官打电话,希望尽快审理该案以不影响学校按时开学

B中部某法庭许法官在下乡巡回审理纠纷案件时与代理人、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主任等人一起在原告家边喝酒边调解,并在返回时收下被告赠送的5斤土豆

C西北某基层法院包法官隐瞒正在办理的伤害案被告人是其同父异母兄弟的实情继续审案

D东部某中级法院周法官指定由环球拍卖公司主持拍卖涉案的五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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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案例分析:不满12岁骑共享单车导致事故,你认为共享单车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吗?案情介绍:2017年3月

案例分析:不满12岁骑共享单车导致事故,你认为共享单车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吗?

案情介绍:2017年3月26日下午,11岁男童高某与其他三名未成年人,分别将已上锁但未打乱机械锁密码的OFO共享单车开锁并骑行上路。当日13时许,四人骑行至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时,高某与司机王某驾驶的号牌为沪D57982大型客车相撞,致使高某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轧,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死者父母将OFO小黄车公司连同肇事方、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866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与此同时,警方认为,该男童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原告代理律师称,OFO公司存在三方面的过错。第一,涉事自行车身上没有任何有关“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行”的警示标志;第二,原告代理人认为OFO公司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第三,原告代理人认为OFO公司对于投放在公共场所的单车疏于管理。并认为OFO公司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OFO共享单车疏于看管,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OFO公司代理律师在庭审现场称,原告没有明确表示,依据哪条法律法规对OFO公司提起诉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及《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文件,在本次事故中OFO公司未被认定有责任,因此OFO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OFO公司同时认为,受害人在未支付相应费用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常手段擅自开锁,侵犯了OFO公司的合法财产,属于侵权行为。

OFO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事故系因监护人平时的安全教育缺失加上对高某的行为监管疏忽,以及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占有、使用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思想观念淡薄,违法交通法规所导致。高某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OFO公司在本案事故中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

你认为OFO公司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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