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抚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10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B.应由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应先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接下来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
D.应先由朱某的女儿继承,然后按遗嘱抚养协议和遗赠继承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B.应由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应先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接下来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
D.应先由朱某的女儿继承,然后按遗嘱抚养协议和遗赠继承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B.遗赠抚养协议有效,应按遗赠抚养协议继承
C.应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D.应先由潘某的女儿继承,然后按遗嘱抚养协议和遗赠继承。
A.张爱
B.朱飞
C.朱飞的儿子
D.朱梅
A.被继承人属于非正常死亡的
B.继承人中含有非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C.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将所有资产给他人的
D.被继承人就其所有资产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的
A.使用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B.处分权、法定继承、遗赠
C.处分权、遗嘱继承、遗赠
D.处分权、遗赠、遗赠
[案情介绍]
美籍华人余力及其妻朱芳,生前在广州置有两处房产。夫妇二人分别于1967年和1977年死去,未留有任何遗嘱或遗赠协议来处分其财产。夫妇在美国纽约州的曼哈顿也购有房产一处。他门有两个女儿,均是美籍华人。上述在广州的两处房产已在20世纪50年代被政府征用,50年代后交由余力的弟弟代为管理。在美国纽约州的房产则由余力、朱芳及两个女儿居住。1988年两个女儿委托代理人起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继承上述在广州的两处房产。
A.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协议部分无效,黄蓉可以继承黄药师的一半遗产
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A.办理继承公证,无需确认该遗产是否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B.应明确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例如有无典当、有无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
C.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D.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