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推广使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A.公司自营
B.政府和企业合营
C.委托代建
D.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A.公司自营
B.政府和企业合营
C.委托代建
D.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A.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B.地方政府债务既可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也可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C.地方政府举债既可以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也可以用于经常性支出
D.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的责任,中央政府实行救助原则
E.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
A.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B.地方政府举债可以用于经常性支出
C.地方政府举债要遵循市场化原则
D.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性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E.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A.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债务
B.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C.经省级政府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自行发债
D.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A.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债务
B.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C.经省级政府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自行发债
D.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A.国家应急管理部
B.地方政府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设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A.《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
B.《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C.《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D.《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