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月31日
B.2月28日
C.3月15日
D.3月31日
A.员工年休假取假周期原则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工作原因当年度年休假未休或未休完,经批准最迟可延长至次年3月底
B.累计工作时间中的社会工龄,仅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C.某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当年7月1日入职本企业,该员工当年度年假为2天
D.年休假的天数按照工作日进行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A.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B.年度内未享用的年休假,可累计至次年享受
C.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度可享受年休假5天
D.年休假在1个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A.年度连续计两次达到C5的店长或年度内连续两次达到D10的经纪人享有年假资格
B.入职满1年不满2年的,年假5天,含休息日
C.10月1日之后入职的可以延续到次年3月31日休完
D.如果门店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内,办理过缺勤状态或请假累计20天不享受此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