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08年3月
B.2009年3月
C.2008年9月
D.2009年1月
A.发行人住所
B.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C.保荐人住所
D.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当在内核程序结束后作出是否推荐发行的决定。决定推荐发行的,应出具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书应当按照《关于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的要求编制。
A.组织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
B.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C.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进行专业沟通
D.指定保荐代表人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上接受委员质询
A.《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B.《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C.《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D.《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