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般有确定发起人、申请与报批、募股缴款、创立、注册登记等5个步骤。 ()
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A.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B.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C.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D.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可以连续计算
A.公司前1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B.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C.公司从前1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D.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不可连续计算
A.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B.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C.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D.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E.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可以连续计算
A.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B.有公司住所
C.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D.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E.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