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A.乙提出回避申请,应当经过甲同意
B.对丙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丙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A.甲不承认作案,侦查人员将甲双手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仅仅脚尖能着地
B.对乙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对丙进行引诱,说“甲、乙是村里的混混,只要你指证是他们作案,就可以把他们送进监狱,村里就太平了”
D.对丁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A.告知邵某必须提交附带民事诉状
B.可以进行调解
C.记录在案
D.告知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B.在杜某故意杀人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杜某一些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五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杜某
C.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
D.在对周某盗窃罪审查起诉中,周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周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
A.盗窃案的现场证人刘某
B.被盗物品的鉴定人张某
C.犯罪嫌疑人甲的辩护律师李某
D.犯罪嫌疑人甲的胞兄王某
三、(本题20分)
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侦查人员在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查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为了查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报销。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杨某否认已经从原单位报销,侦查人员指着粘贴附页上李某、许某书写的辨认意见及签名说"会计、出纳都证明了,你这样顽固下去没好处!",杨某遂在李某与许某的辨认意见及签名下面签署了"此票据已从单位小金库账上报销"的意见。
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查人员陈某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
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
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
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有哪些错误之处?
A.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B.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一次
C.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D.向人民法院申诉
A.2015年7月10日晚23时许,某女向县公安局报案称刚被一男子抢劫。7月13日,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蔡某(目前不知去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在依法对蔡某的住所进行搜查时,发现了被害人被抢物品,以及案发当日晩22时蔡某离开本地的实名制高铁票。侦查员对被抢物品和车票都进行了扣押
B.某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的住处进行搜查,发现3幅名贵字画,侦查人员当着赵某和见证人胡某的面对字画进行清点扣押后,立即安排专人将字画送去鉴定
C.犯罪嫌疑人王某趁水产养殖户张某睡觉之机,盗窃其养殖的鲈鱼200余条,销赃时被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查获,供述了犯罪事实。考虑到鲈鱼属于鲜活水产,如不及时处理将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经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对该批鲈鱼进行变卖,并将所得款项存入该县公安局指定账户
D.县公安局冻结了犯罪嫌疑人周某在银行的存款,但在侦查过程中,周某突发急病死亡,后来查明该笔存款属于应当追究的违法所得,经县公安局局长批准,作出没收该笔存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