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商营业执照
B.《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C.出资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提供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D.开户申请书,并加盖出资单位公章或出资人签章
A.某单位到我行办理对公结算账户的开户
B.某法院因办案需要,到我行对某一零售客户的存款情况进行查询
C.零售客户来我行购买3万元的基金
D.利息调整
B、存款人在开户银行预留的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以上个人统称有权签字人)的签章(签名或盖章,)组成。
C、存款人可不预留印鉴,凭预留密码办理。
D、存款人可以不预留印鉴,按约定的方式办理支付业务。
B、涉及名称变更的,出具存款人已变更的账户资料
C、加盖新印鉴的全套印鉴卡以及原印鉴卡(存款人留存联)
D、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
E、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A.从风险可控和银行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对销户资金余额较小的,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在提供关联企业、上下级、业务往来关系的书面承诺或证明,可办理2万元(含)以下的非同户名转款(不含转个人结算账户)。
B.基本存款账户余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类单位可凭注销登记证明办理取现,可不提供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章的资金清算(转出)证明以及股权证明和全体股东签章的对来行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
C.基本存款账户余额在结算起点以下(10000元[不含])的,非财政预算单位销户可以直接办理取现,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取现或转入经营人个人结算账户。
D.财政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销户,销户资金凭主管部门或财政批文,转入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或其指定的其他单位账户,也可以支取现金或转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