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学网课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以下关于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中不正确的描述是()。

A.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B.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C.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D.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但可以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以下关于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中不正确的描述是()。A、两个以上…”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在政府采购中,关于联合体投标,说法正确的是()。

A.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B.联合体应当由牵头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成员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E)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默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2011年6月28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本省财政厅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关于某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7月12日,该采购中心就该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出了一则更改公告,更正公告的内容之一是将原采购文件中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月31日,该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了中标公告公告显示,该采购中心于7月3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A公司,中标金额为800万元后经媒体披露,并经有关部门证实,A公司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而属于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社保记录、无缴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下列对上述案例的分析,的是()。

A.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是评标的一部分对于让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并中标,评标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B.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双方都要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投标条件

C.中标公告应当载明联合体的双方

D.该政府采购中心存在与A公司串通的可能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2011年6月28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本省财政厅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关于某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7月12日,该采购中心就该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出了一则更改公告,更正公告的内容之一是将原采购文件中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月31日,该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了中标公告。公告显示,该采购中心于7月3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A公司,中标金额为800万元。后经媒体披露,并经有关部门证实,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而A公司属于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社保记录、无缴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下列对上述案例的分析,的是()

A.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是评标的一部分。对于让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并中标,评标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B.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双方都要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投标条件

C.中标公告应当载明联合体的双方

D.该政府采购中心存在与A公司串通的可能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下列关于联合体投标,表述的是()。

A.联合体投标即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B.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如果涉及有资质要求的,联合体的资格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防止联合体以优等资质获得采购项目却由低级资质的参与方履行合同的现象出现

C.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D.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约。如果联合体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2011年6月28日,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本省财政厅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关于某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7月12日,该采购中心就该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出了一则更改公告,更正公告的内容之一是将原采购文件中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月31日,该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了中标公告。公告显示,该采购中心于7月3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A公司,中标金额为800万元。后经媒体披露,并经有关部门证实,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而A公司属于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社保记录、无缴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下列对上述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是()。

A.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是评标的一部分。对于让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并中标,评标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B.A公司与B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双方都要满足《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投标条件

C.中标公告应当载明联合体的双方

D.该政府采购中心存在与A公司串通的可能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关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自然人不能作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B. 除《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外,政府采购人不得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否则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C. 两个以上的法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D. 中标的供应商必须依法自行履行合同,不得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在()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未载明,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

A.招标预告

B.招标公告

C.资格预审公告

D.中标通知书

E.投标邀请书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有关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B.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C.以联4羸形式嬴口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D.如果联合体违反政府釆购合同,参加联合体的各供应商负连带责任。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A.合作投标

B.联合投标

C.串联投标

D.联合体投标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