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组织实施、违纪处理、资格授予管理等内容。
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C.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D.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E.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F.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