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某小区居民王某家发生入室抢劫案,歹徒砍伤了王某的妻子张某,抢走大量的珠宝及现金若干,公安机关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出现了如下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是()
A.侦查机关派遣医师对张某进行身体检查,但遭张某拒绝,医师随即强制对其进行了身体检查,认为张某已构成轻伤
B.公安机关让小区的两名物业管理人员在勘验现场作见证人
C.侦查人员派一名男医师对被害人张某的身体进行了检查
D.侦查人员对张某进行人身检查的情况制作了笔录,参加检查的人和见证人都只在笔录上签名而未盖章
A、侦查机关派遣医师对张某进行身体检查,但遭张某拒绝,医师随即强制对其进行了身体检查,认为张某已构成轻伤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侦查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据此可知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进行强制检查但是对被害人的人身不能强制检查对妇女身体进行检查的时候对工作人员要求是女性但是对于医师来说没有性别的要求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所以选项B正确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据此可知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