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特护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连续完整,语句通顺表达正确,标点正确
B.进修护士、非注册执业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应有执业资格本科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
C.打印出来的文书,发现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并在其后正确书写,不得采用刀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每页修改不得超过三处
D.因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特护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E.病情描述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应用医学术语,各项记录内容和时间相对应,能反应护理问题和护理效果
A.护士条例
B.侵权责任法
C.民法通则
D.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E.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A.完成各项护理文书书写
B.指导下级护士进行临床护理实践,并参与临床带教工作
C.按要求完成岗位培训与考核
D.参与护理科研、新技术、新业务,积极撰写护理论文
E.工作3年以上护士;1年以上护师
A.由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护理3年及以上
B.完成N2级临床护理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C.能够胜任责任护士岗位的护士或助产士担任
B.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C.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D.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